以“投资”为由,通过婚恋网站实施诈骗案
文章分类:婚恋法规 发布时间:2021-05-16 阅读: 1682
基本案情
2018年6月,陈某伙同他人套牌搭建了FXDD外汇投资平台,纠集宋某琦等人作为代理商,对外虚构系正规平台、大量交易可获利的信息,诱骗被害人向平台转入资金。该投资平台实行资盘分离,被害人资金并未进入真实交易市场,而是由陈某转移控制支配。陈某与代理商约定,以客户资金亏损数额为分成依据。
其中,2018年7、8月起,宋某琦在河南省许昌市购置电脑、租赁民房作为诈骗场所,招募郭某辉、卢某、胡某波等人作为业务员,以婚恋网站女性会员为目标实施诈骗。宋某琦安排业务员,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,冒用他人头像,包装为投资经验丰富的中年成功男士,在某知名婚恋网站上搭识许某某等3名有经济实力的单身中年女性。业务员通过事先培训的话术与被害人建立虚假恋爱关系,骗取感情信任后,通过宣称自己是投资高手,有好的投资渠道,能够指导被害人投资快速赚钱,引诱被害人向陈某搭建的FXDD平台投资,并通过鼓励追加投资、代为操作等方式致其账面亏损,营造投资损失假象,以掩饰资金已被非法占有并分赃的事实,共计诈骗人民币774万余元。此外,陈某还通过其他代理商诈骗43名被害人资金,合计人民币534万余元。
裁判结果
2019年10月16日,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陈某等5人涉嫌诈骗罪,移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本案在移送审查起诉时,涉嫌诈骗金额510余万元。检察机关审查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提出明确可行的补充侦查提纲,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,深挖案件线索,认定诈骗金额1300余万元。2020年4月3日,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等5人提起公诉。同年11月13日,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、宋某琦、郭某辉、卢某、胡某波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,并处罚金。
观点分析
(一)“杀猪盘”式诈骗多发高发,社会危害大,应当依法严惩。以网络婚恋交友为诱饵实施的虚假投资诈骗,俗称“杀猪盘”,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方式之一。犯罪分子为实现诈骗目的,招募人员在婚恋网站或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搭识被害人,通过将自己包装为成功男士或美貌女性,使用专门话术,骗取被害人感情信任、建立虚假恋爱关系,诱导、怂恿其到虚假交易平台大量投资,从而骗取钱财。当被害人察觉被骗或者已无钱可供诈骗后,犯罪分子即将被害人“拉黑”或关闭平台账号。与传统诈骗犯罪不同,“杀猪盘”式诈骗以感情为诱饵,迷惑性强,持续时间长,严重侵害被害人的财产安全,欺骗被害人感情,甚至可能造成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,应当依法严厉打击,斩断犯罪链条,全面查处犯罪黑灰产,形成有力震慑。
(二)切实提高防范意识,谨慎交友投资。单身男女在网络征婚交友中,要提高警觉性和防范意识,不要被网络爱情冲昏头脑,不轻信陌生人,不轻信花言巧语,认真核实对方真实身份。当对方提出带领自己投资时,要尤其慎重,投资前充分了解平台资质、投资方式、投资对象、获利模式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,防止误入骗局。一旦发现被骗,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,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及时惩处。
(三)加强婚恋交友网站监管,防止成为犯罪“温床”。婚恋网站、交友平台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,切实履行平台责任,加强注册人员管理和风险提示。对于会员的举报,及时受理核实,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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